浙江蓝之梦纺织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功能性牛仔面料及800万条高档服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蓝之梦纺织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米功能性牛仔面料及800万条高档服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蓝之梦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经济开发区丹溪大道南侧、通游路西侧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引进国内先进技术的新型整经机、浆染机、剑杆织机、预缩机束染机、智能制造、智慧物流等设备,建设牛仔行业首家全产业链“未来工厂”,形成年产5000万米功能性牛仔面料及800万条高档服装的生产能力。项目总用地面积83.59亩,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用地72.56亩,形成年产5000万米功能性牛仔面料的产能;二期用地11.03亩,形成年产800万条高档服装的产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厂界外5km×5km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涉及社区及行政村有大阜张村、兰纺村、骅骝黄村、浩塘头村、溪西村、水董村、万和新村、大路口村、汪高村、石龙头村、王铁店村、下汤村、汪高中心小学、浩塘头小学、江西司法警官学院(兰溪学区)、兰溪市育才中学、兰溪市第五中学、兰溪市锦绣育才小学、兰溪市锦绣育才中学、兰溪市人民医院、兰溪市妇幼保健院等。声环境厂界外200m×200m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有上方村。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兰江及其支流。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拟建地周边地下水和土壤。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废气主要为织造、染色、定型、烧毛、印花等工序产生废气和污水站恶臭废气等,主要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满足相关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废水主要为染色、水洗等工艺废水,以及废气处理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经污水管网纳管至兰溪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噪声主要为空压机、风机、输送泵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纱废布、捕集纤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定型废油、危险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项目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生态:采取适当保护和修复措施后,其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6)环境风险:项目涉及保险粉、天然气等风险物质,有泄漏和火灾、爆炸风险,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人群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项目通过加强风险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1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别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纳管要求后,纳管至兰溪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达标排放
废气 织造粉尘经滤尘室+布袋除尘器+喷淋室处理后排放;称料、浆染和烧毛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定型废气经湿式喷淋+静电除油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室内安装,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加强设备维护,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 达标排放
固废 设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各类固废分类分质妥善处置。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生态 严格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绿化补偿、加强环境管理。 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土壤、地下水 生产区、固废库、废水处理装置等区域进行防渗改造 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环境风险 ①强化管道及排放口风险防范;②加强废水环境风险事故防范;③加强废气环境风险事故防范;④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⑤按要求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同时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经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址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到访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审批部门,当面反馈意见。

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蓝之梦纺织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范总 0579-88958005

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1515号

(2)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工 0579-86671873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        邮箱:86121465@qq.com

  • 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25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和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82469190

(4)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蓝之梦纺织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